關于失業保險的辦理流程
- 發布時間:2019-08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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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都會面臨失業問題,離職或被辭退后招新工作期間,沒有收入會很艱難。這時失業保險的作用就出來了,在失業狀態下,滿足一定條件,就可以申請等到相應的失業補助金,那么失業保險的辦理流程大家是否了解呢,接下來講具體講講。
失業保險的繳納是由單位和個人繳納的,在繳納職工保險時會繳納的,而個人繳納居民社保時,只能繳納養老和醫療保險,沒有失業保險。職工失業保險的繳費比例一般都是0.5%,職工本人也是0.5%的比例(具體比例還要根據各地社保局規定)農民合同工參加失業保險,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0.5%繳納失業保險費,農民合同工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。
用人單位繳納社保的相關規定:
1、用人單位需在成立之日起的30日內,憑營業執照、登記證書或單位印章,向當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;
2.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日起的30日之內,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。
失業期間領取失業金的條件:
1、失業前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用滿一年;
2、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;
3、已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,并有求職要求的。